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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违法曝光我们是认真的,这次肯定没打码——随手拍第一期曝光在这!

发布人:交警支队 2018-05-10  阅读人次:1  【字体:

交警蜀黍的随手拍有奖征集活动开展以来,后台投稿的都快把蜀黍的电脑给整崩溃啦!但是,虽然有那么多的稿子,符合蜀黍要求的却少之又少,为什么呢?请看蜀黍详解???

有的微粉,不管是照片的角度,还是照片的清晰度都很好,但是,违法时间竟然没有写.....

对此,蜀黍想说,下次再没填写,还是只能对你视而不见了~~~

有的微粉,不管照片描述还是清晰度全部都很符合要求,但是,蜀黍发现竟然是在开车时拍的违法照片......

对此,蜀黍想说,您没有认真的看我们的微信推送内容,当时,蜀黍还特别做了提醒——

所以,很遗憾,以这样方式拍的违法行为,我们只能Pass了!!!

 

还有.......

后台统计的帅哥说了,违停拍摄的投稿是挺多的,但是,要么图片说明不完整,要么就是没有拍一张可以清楚的反映驾驶位没有驾驶员的;而收集来视频的问题是,不能清楚的看到车牌号......

就像下面这样的

 

对于以上种种错误方式,蜀黍想说:

请看清楚我们的投稿要求,一定,一定,一定不要再在驾车时拍摄违法行为,因为这样您也是违法的哦!!!

 

投稿要求再次附上

 

(一)拍摄时要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规定,不得影响车辆正常通行,不得在驾车时进行拍照,确保自身安全。

(二)依据《交通违法图像取证技术规范》进行采集,图像必须清晰且能真实反映现场情况,同一地点至少要拍摄3张以上的照片,清晰反映违法车辆号牌、违法车辆外观及违法事实,尽可能反映出违法事件周边景象、违法人的体貌特征。

(三)拍摄的照片、视频须附简要文字说明,内容包括:拍摄时间、拍摄地点、违法行为等基本信息,注明拍摄人的姓名和联系电话。注:五要素缺一不可!

(四)拍摄影像、图像不得伪造、盗用,不得做任何后期处理或数码合成,严禁盗用网络上图片,一经查实,取消奖励,所引起的法律后果由拍摄者自负。

(五)拍摄到的照片要在48小时内上传,采集的视频原则上不超过30秒。

 

最后

蜀黍整理曝光第一期采用的违法照片,希望广大的驾驶员能够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因为,在城市的每个角落,每个人手上的摄录设备,都有可能成为流动的“监控探头”。看到这,你还会再违法吗?

 

 

违法  曝光

 

C688B1

201804282201分,一名滴滴司机,驾驶车辆等红绿灯时都在玩手机。举报人是乘客,有提醒过驾驶员玩手机是不合适的,然而驾驶员并不采纳!

 

 

 

HMR557

20180425855分,泉州大桥进城方向三叉灯控路口,白色现代违反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 

C6539H

426733分,晋江双龙路往陈埭方向宝龙酒店红绿灯处,闽C6539H的黑色本田小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CA339D

2018428日下午610分左右,在市区临漳门,北峰往浮桥方向红绿灯处,小型轿车闽CA339D违反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CS0999

201804291808分许,在晋江湖光路五店市灯控处往万达方向一奔驰车(闽CS0999)违规变道,违反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C200DQ

2018430日下午17点,在田安路与丰泽街十字路口,小轿车闽C200DQ由北向南车道,违反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CYG758

5117点左右,新华北路西湖公园路段北往南,闽CYG758 逆向行驶。

 

C59JP1

2018551630分,在泉秀路与田安路交界处,小轿车闽C59JP1违反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CC8V22

2018521730分,在万荣街与安吉路交汇红绿灯处,小车闽CC8V22违法停车。

 

 

 

 

2018年4月26日7点45分,石狮市金盛路建明酒店旁红绿灯路口闽CT9961违法禁止标线行驶。

 

 

4月27日14时56分许,在中骏世界城附近,非机动车闯红灯,闯入机动车道内行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