开封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>> 首页关于公开招聘交通协勤人员的通告
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,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采取“公开报名、择优录取”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摩托车骑警队员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招聘条件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男性,年龄18~35周岁男性(1999年8月以前1982年9月以后出生)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品行,无违法犯罪记录,政治思想好,工作责任心强;
3.高中(或相当于高中)以上文化程度,退伍军人、公安院校毕业生、持有摩托车以上驾驶证者优先;
4.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,口齿清晰,反应敏捷,身高1.75米以上, 能胜任路面执勤工作。
岗位职责
在公安交通民警的带领下,主要担负日常勤务、应急勤务以及大型活动交通安保等工作。
有关待遇
1、协勤人员为合同制性质,月工资待遇约4000元(含五险一金);
2、提供食宿、执勤服装和必要装备。
招聘程序
(一)报名
1、报名时间:2017年9月7日~9月18日;
2、报名地点:交警支队机动中队队部(泉州市丰泽区津坂路出入境受理大厅三楼);
3、报名手续: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驾驶证等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,当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行为证明、街道居委会(村委)计生证明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三张。
(二)考试
1、体能测试
(1)1000米跑步,4'25"(含)以内及格;
(2)俯卧撑,1分钟25个(含)以上及格。
2、面试
(1)体能测试成绩达标者确定为面试对象,面试对象应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;
(2)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,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具备的综合素质与能力。
(三)体检
1、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;
2、体检费用由交警支队支付。
(四)政审
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如下:
1、有违法违纪行为人;
2、原公安系统辞职或辞退的人员;
3、公安机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。
(五)录用
政审、考试、体检合格入围者,参加为期1个月的封闭式军事化训练,经综合考核择优录用;试用期3个月,期满考核合格后与交警支队签订劳动合同。
本公告由市交警支队政治处负责解释。
联系人:小林 18965668725
小肖 158595761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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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7日